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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2023-06-14 18:02:07 文秘写作 访问手机版

第1篇: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文山州无偿献血实施办法》规定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血液采集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23〕1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圆满完成州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各单位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原则,深入推进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的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团体参与献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全县无偿献血工作按时、按量完成。2023年度丘北县无偿献血任务为76.5万毫升(任务指标分解及献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以后年度献血计划任务数在2023年献血计划任务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乡镇、各部门在接到献血通知后,及时组织本乡镇、本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献血,确保完成任务。

二、采血时间及采血地点

(一)采血时间。县城区各单位采血时间为每年1—12月份,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8时30分至16时(2023年1至5月安排的各单位采血时间调整为6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五8时30分至16时,2023年6月及以后安排按附件执行);各乡镇采血时间为每年14月后三周(见附件2);2023年6月-12月每月第三周星期二是固定献血日(见附件3)。

(二)采血地点。县城区及锦屏镇采血地点为财富广场和丘北会堂门前,各乡镇采血地点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献血者年龄为18至50周岁,每人每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两次采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身体条件:无严重心、肺、肝、肾等疾病,半年内无手术史;妇女经期、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后未满一年的,暂不献血。

(三)饮食及休息:献血前饮食宜清淡,不宜进高蛋白、高脂类饮食;献血前晚按时休息,献血后1—2日内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献血前3天不能饮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按时到指定地点献血,登记造册,防止遗漏,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正常开展。请各乡镇、各单位于2023年6月3日前将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防艾办。

(二)强化宣传发动。县文广体局要配合县防艾办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通过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文山州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文山州无偿献血互助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措施。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献爱心的善举,是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偿献血、接受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可根据单位实际,为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安排1—2天的休息时间。

(三)严格督促考核。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无偿献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各年度无偿献血计划任务和职能目标考核的完成。对走过场、马虎应付、拖延贻误未完成任务的,将由县防艾办报县委、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完成;对阻碍卫计执法和扰乱献血工作秩序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作出处理。县卫计局要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行为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合法权益。

第2篇: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领导,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度,按2023年临床用血需求预测量(见附件1)共同做好本辖区的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

市直各单位和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按市直单位2023年无偿献血招募目标任务安排表(见附件2),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的18岁至55岁(曾参加过献血的,可延长至60岁)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未列入安排表中的驻军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人数的15%的比例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具体献血时间由市献血办安排、协调。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区要着力突出“分享生命,捐献热血”的宣传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全媒体互联网平台,运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各新闻单位要加强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献血基本知识的教育,把无偿献血知识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市直各单位要通过举办讲座、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纸等多种形式,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感召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公益事业。

三、加强献血环境营造,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献血办公室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研究探索促进社会公众志愿献血的政策措施,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无偿献血;要充分发挥各地献血屋和流动献血点的作用,将其打造成良好的无偿献血服务平台、宣传平台,既方便公众献血又能成为当地无偿献血的宣传基地。市中心血站要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

四、建立血液供应保障机制

(一)加强临床合理用血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制定应急状态临床用血方案,建立以单病种为基础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推广合理用血新理念,规范用血标准,严格用血指征;鼓励开发并运用微创等新技术,节约血液资源,提高血液使用效率;在血液供应紧张时期,医院应当优先保障急重症患者的抢救用血,分流需要输血的择期手术患者,缓解用血紧张。市中心血站要充分发挥市级临床输血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做好本地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二)构建血液预警机制。各地应当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源保障,建设血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血液应急保障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献血办公室认真分析辖区内采供血工作情况及影响因素,提出相应对策,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血液库存动态预警监测,建立应急献血者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的血液供应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