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根据文山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财资〔2023〕5号)要求,为强化部门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单位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推进单位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结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作文网 ZuoWenBa.Net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清查时间、清查原则和清查内容
(一)清查工作的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2.清查范围
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清查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科室分别组织开展本科室内部的资产清查,直属单位和经办机构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局办公室负责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规划财务科负责对清查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和系统录入。
(三)清查工作的内容和步骤
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步骤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3年4月20至25日)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23年4月25日至5月30日)
(1)资产实地盘点。各科室组织人员对照科室资产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由机关党委负责监督清理,经局办公室审核无误,由规划财务科对盘点情况进行系统录入(2023年5月5日前完成);
(2)实物盘点与资产明细对照阶段,由规划财务科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要求录入,并对清查核实后的资产建立健全账卡(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
3.总结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结束,由规划财务科将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机关党委要进行时限督办,局办公室要组织好统筹协调,规划财务科要组织好资产清查的汇总上报工作。
2.把握重点,制定方案。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安排,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进度;经办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有关职责;具体承办科室要把握重点认真做好财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制度建设等工作。
3.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科室(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会计法》规定执行;对资产核实工作,应当严格把握资产核实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做到账实相符,又防止资产流失。
4.夯实基础、完善制度。要把资产清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保障,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