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篇1
春节和国家、省“两会”临近,为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各项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各项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
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
二、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承办方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确保大型活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必须对活动安全负责,明确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督促依法申请安全许可,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在督促活动主办方、场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作文 WwW.ZuOwENbA.NeT
三、依法许可,严格审批流程
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公安部实施安全许可。各县区公安局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报市公安局备案,市公安局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报公安厅备案,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并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非许可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即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参照许可类于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按照活动内容,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安全。
四、制定方案,做好现场安保
每场大型活动举办前,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安保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公安机关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由政府牵头,会同质检、安监、交通、文化、卫生、市政等部门深入活动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责令主办方、场地方立即整改并组织复检。要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综合考虑活动规模和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治安、天气等条件,科学评定风险等级,采取防控措施,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要建议停止举行活动,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研究解决。要安排充足的警力和安保力量,合理设置警戒和控制范围,对现场人员进行限控、分流,确保现场可控,对桥梁、弯道、陡坡、台阶等安全情况复杂的部位,要派专人值守,开展秩序疏导。要根据现场安全形势,通过广播、短信、电子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发布现场安全提示、人流疏散引导等预警信息,并做好对外现场和舆论引导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春运在即、春节将至,省“两会”即将召开,大量人员探亲访友、人流车流剧增,各地节前活动陆续开展,加之受极端天气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加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开展大型活动所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力抓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乡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意识、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维稳定”为主题,防控我校发生重特大事故、防控不实信访等不和谐因素,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构建平安校园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学校一方的平安。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重特大事故为重心,以学校校园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检查、摸清学校各类事故隐患情况,不断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学校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无理上访人员在此期间咨询相关事宜。确要上访必有相关领导陪同,并制定相关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成员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安保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安全委员会。 领导小组
组长:何占芳
副组长:魏建芳 程 正
成员:全体教师(各班主任负责本班的安全工作)
1.研究制定学校的安全工作方案,组织方案的实施。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和安全工作管理。
2.指导监督安全工作方案和计划的落实。
3.定期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
4.如遇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校长、书记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求援工作。
(二)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和部门分工。
校长学校安全及维护稳定工作负全责,
后勤主任主要负责校舍的安全及学生饮用水、午餐的食品卫生安全。 教务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安全。
部门职责和具体任务:
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到:
第一时间校领导到现场。
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第一时间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第一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序疏散和紧急避险。
第一时间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安全工作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工作:
1.防止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
2.防止同学间斗殴引发的伤害事件。
3.防止疏于管理造成的火灾事故。
4.防止校园周边不良治安秩序对学生安全的威胁。
5.防止食品和水源中毒事件。
6.防止传染病流行爆发。
7.防止学生夏季野浴伤亡事件。
8.防止学生自发或学校组织的群体性活动引发的安全事件。
9.防止更值人员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事故。
10.防止教师打骂体罚学生造成的伤害事故。
11.防止学生校外交通事故。
12.防止学校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引发的伤害事故。
13.防止交友不慎、恋爱变故引发的伤害事故。
14.防止体育课组织不力造成的伤害事件。
15.防止心理问题引发的伤害事件。
16.防止雨季汛情、校园雷电伤害事件。
17.防止学校和学生财物被盗、被抢劫事件。
18.防止学生被拐骗事件。
19.防止有害化学品伤害、有害气体中毒事件。
20.防止不法分子围堵校门、闯入校园滋事事件。
21.防止学生校内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22.防止学生违法在校内外组织群体性事件。
23.防止教职工无理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24.防止破坏分子、恐怖分子入校侵袭、制造事端。
六、实施步骤
1.每学期开学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2.隐患排查: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障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分工要明确,责任要具体,制度要健全,措施要落实,保障要有力。
3.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向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对因负责人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4每学期结束时总结工作:学校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成绩突出的领导和教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管理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做为向奥运献礼的具体行动,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组长、副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小学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总结分析本部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校领导。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要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落实应急预案。暑假期间各校落实整改安全隐患为主的维修方案。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学校教务处、政教处、团支部、少先队和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宣传载体,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师生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定期检查,加强督导。
实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对各负责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法院机关、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法院审判、办公秩序,保证法院工作人员安全,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防案件、防事故、防破坏、保安全为重点,坚持以防为主,严防、严管、严控相结合,早检查,早预防,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决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一般突发事件处置分队:指挥长:职能部门负责人,队员:职能部门全体人员,信访法官及物业保安。
较大突发事件处置分队:指挥长:主管院领导,队员:司法警察、信访、办公室、装备技术室、安保部门以及物业全体人员。
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分队:总指挥:常务副院长,队员:全院50岁以下干警。
三、具体措施和办法
1、各庭、室、队、局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2、机关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入机关的外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询问,对闲杂人员应制止进入办公大楼。
3、严禁办案部门在办公区约见案件当事人。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当事人进入办公区域,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当事人来院约见法官的,一律由安检经验证、登记,并由安检人员与承办法官联系以后,在专用接待室接待,不得在办公区域接待当事人。来访群众一律由安检人员验证、登记后至指定地点,由信访接待人员接待。
4、来院联系公务的人员凭单位或证件可由安检人员与相关部门或领导联系以后,经同意方可进入。律师来院阅卷的,由安检人员审验律师证件,与有关部门联系获同意以后,方可进入到指定地点阅卷,但仅限于律师本人,不得带当事人进入。
5、各业务部门(含法庭)开庭,调解需提前三天报法警大队并申请警力,由法警大队安排安检人员进行安检、值庭,做到“凡进必检”。
6、各庭、室、队、局工作人员在下乡或外出时,要注意关好门窗,锁好抽屉,关好一切电器的电源,并将火箱被褥拿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7、重要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在办公室存放大数额现金和贵重物品,档案室、财务室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8、要严格执行本院车辆管理规定和枪支管理规定,加强安
全管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驾驶员要管理好所驾驶的车辆,停放车辆时要确保锁好车辆、后备箱门。外单位车辆非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院机关大院和人民法庭内。
9、法警大队要时刻保持警惕,高度负责,采取定时巡逻与不定时巡逻相结合的办法,严防和控制各种事故的发生。
10、法警大队要对机关各部门、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场指出,各部门及时整改。
以上方案请各部门严格执行,对因工作失职或不按规定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及负责人责任。